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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来源:  供稿人:教务科   审稿: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所有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中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非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教学点自行安排。

二、答辩时间

2024年5月25日全天。

三、答辩地点

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拟定于十堰校区开展组织,对于非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则由各校外教学点自行在本地组织进行。

四、答辩形式

原则上必须采用线下答辩的方式。

五、相关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及上述要求,制定本教学站点的答辩工作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1),于5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须盖章扫描)与纸质版材料上报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在资格审查环节当中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允许答辩:①出现抄袭、代写等现象;②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未通过者;③不符合撰写规范要求者;④不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⑤评阅成绩不及格者(评阅成绩小于六十分)。

3.各教学站点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上报答辩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查重报告及相关过程性材料(见附件2-7),其中答辩成绩总分记录表(附件5)须上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统一盖章扫描;其他过程性材料统一上交电子扫描版,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及查重报告统一上交pdf电子版,纸质版过程性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及查重报告由各教学站点留档备查。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


附件1: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模版

附件2: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附件3: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附件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委打分表

附件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委总分记录表

附件6: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签到表(教师)

附件7: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签到表(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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