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汉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汉师校发〔2021〕20号)、《汉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汉师校办发〔2023〕6号)等文件要求,在前期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4日对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初审评议。经分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意陈玉琴等15名同学的学士学位申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初审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719-8846010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