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8年起新生注册专业全面启动清单新专业,原专业进入专业过渡期。2019年我省仍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2020年起停止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2021年起停止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全部转入新专业继续报考。为确保我校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平稳顺利,结合我校自考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9月起,我校考生可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新旧专业转接”功能中提出转接新专业的申请。
二、工作对象
2018年以前注册、尚未申报毕业的在籍考生均需参加此项工作。部分2013年以前注册的、还未申报毕业的在籍考生,如果还没有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注册进行在籍注册,首先需要办理在籍注册,然后才能进行新旧专业转接。
在籍注册的办法为: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请人代办)到汉江师范学院启明楼4楼继续教育学院张邦利老师处办理,经提交上级主考院校、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
2018年及以后注册的学生无需参加此项工作。
三、转接事项
(一)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
(二)有对应新专业的原专业应转入对应新专业(见保留专业);无新专业对应的已停考专业,根据省考试院规定,需要转入同一主考学校、同一助学机构下已开设的新专业。目前,我校只开设了三个专业:湖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和学前教育专业,所以只能转入这三个专业。
(三)关于学位课程转接:
目前新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三类。学位课程转接分以下两种情况:
1.原专业学位课在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中没有设置相应课程时,应转接到新专业的学位课(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顶替”及被用来顶替的原学位课课程代码和成绩),原专业的学位课成绩提供主考学校颁发学位审核和参考(考生提供成绩单);
2.原专业学位课已设置为新专业核心课的非学位课,转接到新专业后,新专业的学位课应重新报考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按主考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成绩,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如显示“顶替”,只能在满足毕业条件时申请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四、说明
我校已于2017年12月通过“汉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及各班级自考QQ群发布了“2017年湖北省自考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简要说明”,不少学生已知晓了全省自学考试政策的调整情况。本次新旧专业的转接方案,我校将继续通过“汉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微信公众平台、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网站、汉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钉钉平台、各班级自考QQ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请广大学生及时关注。
考生可向“汉江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进行问题咨询。
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接表(摘录我校专业)
2.新旧专业转接考生须知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成绩清单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接表(摘录我校自考专业)
原专业 |
新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40108 |
教育学 |
本科 |
040101 |
教育学 |
050408 |
音乐教育 |
本科 |
040101 |
教育学 |
040302 |
体育教育 |
本科 |
040101 |
教育学 |
040102 |
学前教育 |
本科 |
040106 |
学前教育 |
050105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040202 |
思想政治教育 |
本科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050201 |
英语 |
本科 |
050201 |
英语 |
050206 |
英语教育 |
本科 |
050201 |
英语 |
050218 |
商务英语 |
本科 |
050201 |
英语 |
050234 |
外贸英语 |
本科 |
050201 |
英语 |
020279 |
工程管理 |
本科 |
120103 |
工程管理 |
081103 |
环境工程与管理 |
本科 |
120103 |
工程管理 |
020208 |
市场营销 |
本科 |
120202 |
市场营销 |
990052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本科 |
120203K |
会计学 |
020221 |
建筑经济管理 |
本科 |
120103 |
工程管理 |
080753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4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70404 |
生物工程 |
本科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20218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020210 |
旅游管理 |
本科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说明:1.新旧专业专业虽然名称相同,但实则专业代码已发生变化。
2.因为我校目前只开设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停考专业只能往此三个专业转接。
附件2
新旧专业转接考生须知
欢迎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系统,为确保你的专业转接顺利,请你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转接由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提出申请,专业转接的过程中,请认真核对专业和课程对接情况,不得随意操作。专业转接中途,可以取消转接办理,一旦最终确认提交,将无法更改,请认真仔细核对每一步操作。
二、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执行。
三、新旧专业转接时,有对应新专业的原专业应转入对应新专业。无新专业对应的已停考、停办证及待停考专业,已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社会考生可自选其他面向社会开考的新专业转入,助学考生可转入同一主考学校、同一助学机构下已开设的新专业。
四、新旧专业对接表中有对应关系的专业,考生在办理专业转接时,原专业的学位课在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中没有设置相应课程时,应转接到新专业的学位课(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顶替”及被用来顶替的原学位课课程代码和成绩),原专业的学位课成绩提供主考学校颁发学位审核和参考(考生提供成绩单);如原专业学位课已设置为新专业核心课的非学位课,转接到新专业后,新专业的学位课应重新报考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按主考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成绩,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如显示“顶替”,只能在满足毕业条件时申请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须知,知晓并同意按上述规则进入专业转接流程。
附件3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成绩清单(见附件)
注:标注“※”的为相应专业的学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