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入刑,请诚信应考,以免留下人生污点
--- 告自学考试学生书
全体自考学生: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10月起自学考试须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根据十堰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我校所有自考学生在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参加考试。为保证考生安全、有序、顺利参加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考点是标准化考场,教室全部装有监控摄像头,考试期间实行全程监控和录像,因此各位考生应认真备考,严禁代考,在考场中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考试作弊入刑,同时将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将影响个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如教师进编考试)、提干、贷款等事项。
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考生考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检查考试文具用品、入场证件(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条是否带齐,未带齐证件者将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
4、各位考生在往返考点时候,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合理安排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5、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严禁进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6、不要贴错考试条形码,不要忘记在考场图像单上签名。
7、各系派出带队教师在考点值班,考生在考点遇有突发状况,应及时与考点工作人员及学校带队老师联系解决。
8、上下午都有考试的学生,建议中午就近在学校食堂就餐。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