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转发省考试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办证工作有关要求的补充说明
时间:2013-05-21  来源:省自考办  供稿人:   审稿:   浏览:

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补充说明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江汉油田自考办、系统委托开考单位、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了保证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要求考生上交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放入考生档案;市、州或系统的社会考生申报毕业,需两份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一份贴在考生毕业申报表上,另一份放在毕业考生档案袋中备查。

二、办理毕业证时,考生若需要更改姓名,原则上是不予更改。

1、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属更名换姓的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先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再由市、州及主考学校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到省自考办考藉科办理,经经办人赵晶晶审核无误后,报科长复审,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

2、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需考生档案所在地的市、州自考办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并提出更名报告,主考学校提交的报告不仅需要自考办的公章,还需要加盖继续教育学院的公章,并持毕业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省自考办考藉科办理,经经办人武文翔审核无误后,报科长复审,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

三、办理毕业证时,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免考单、转考单一定要放入考生的档案袋中。如果准考证丢失,由各自考办为考生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如果考生的免考单遗失,必须到省自考办计划科重新补办。

四、2013年上半年通过网上办理免考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的试点学校和地市州的考生无需提供免考单和经过签审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但是其他时间计划科签审的免考单和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严格按第三条执行。

五、现场确认时,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必须严审考生的信息及图像,避免出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错误以及贴错照片的现象。(因为国家考试中心是按毕业生人数下发空白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毕业数据一旦上报国家,所有信息一律不予更改。


相关教育网站

慕课网

聚智学堂

常用查询

百度

学习强国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电话:0719-8846020:  电子邮件:jxjy@h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