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明书办理办法
时间:2019-05-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

汉江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明书办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学办函【2018】1号)文件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学校应在受理学生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我校办理毕业证明书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学校正常上班时间

    二.受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三.申请材料要求:

    1.本人申请;

    2.毕业证书遗失登报挂失报纸原件(报纸需有正规刊号,须写明姓名、专业、毕业证书号(证书号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查询)、毕业院校、毕业年份五项内容)或已损坏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无,则查实证书确已发放后再予以办理);

    5.近期蓝底2寸登记照两张,同时提交与纸质照片一致电子照片。

    6.如原毕业证上出生日期或者网上学历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还需出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1990年及以前毕业的还需到汉江师范学案档案室复印录取名册及毕业生名册。

    四.办理时限: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

    五.收费标准:50元/证,凭继续教育学院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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