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十堰市教育局、茅箭区教育局和我校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犯罪记录核查、毕业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认定龙晓宇等2190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3日下午18点前通过电话反映。
电话:0719-8846223(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19-8699883(十堰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0719-8686580(茅箭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附件: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6日